关于开展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1318

各位老师:

 

    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我校可推荐1名。

    有意愿申报的老师,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3421前将纸质材料交至403-3135,同时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uyingying860817@163.com



关于开展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各单位限报0-1人。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
  推荐人选须为我校在岗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拔条件和范围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具体选拔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
  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选拔程序推荐。
  重点推荐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部)党(工)委对推荐人员的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学术诚信情况及其他基本情况(如推荐理由)等方面形成推荐意见,并提供纸质报告一份,加盖学院(部)和党(工)委党委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2.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RPU格式)各1份。申报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登录东方智辰官网,在“新闻中心”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模块(或直接下载附件2的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按软件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RPU格式的专家情况登记表。
  3.推荐人选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提供电子版。
  4.附件材料,提供PDF电子版(相关要求请严格按附件4准备)。
  5.《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5),本人签名后提供纸质版1份。
  以上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请于4月24日(周一)17:00前反馈至我办,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antingkai@suda.edu.cn。

  联系人:尹奎、颜廷锴、杨世齐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doc

附件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zip

附件3.推荐人选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4.政府特殊津贴申报附件重要说明.docx

附件5.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