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在学校网站。
此次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2021年4月10日-17日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同时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至403-3135。
|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 (二)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来校工作满2年。 (三)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博士后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五)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六)符合《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4】125号)相关要求。 (七)该项目不包括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回国服务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及材料要求 (一)此次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4月10日-17日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书面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统一提交。 (二)请各学院(部)认真审核材料,填写 《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录入 word文档并发至邮箱 shiziban@suda.edu.cn。 (三)请各学院(部)统一将装订好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18日前报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凌云楼603),联系人:申琳,张铭 联系电话:67503048,675030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