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8浏览次数:2103

各位老师:

    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我校仅可推荐1人。

    如有意愿申报,请按照通知要求,于319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yingying860817@163.com


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就开展我校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推荐1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0-1人。

二、资助重点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和我省发展重大战略和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以及各地重点发展的物联网、石墨烯等重点领域和主导产业,重点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才,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支持,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药物或疫苗研发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进展的科研人才予以重点关注。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5年1月1日后来江苏工作;
  (四)在江苏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并由申报地区人社局或申报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同等条件下,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材料报送和有关要求
  1.申报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2);
  2.成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3);
  3.附件材料PDF电子版1份(含完整的目录、页码),请按以下顺序:身份证(正反面),海外学位、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与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每年在国内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的证明,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5篇全文和刊载杂志封面)、论著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
  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各学院(部)统一于3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jiewu89@suda.edu.cn。
  联系人:尹奎、吴洁、颜廷锴、胡玥
  联系电话:67503045,67503248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3.成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