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7浏览次数:297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本次项目申请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申请书撰写方式。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3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予以关注。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4、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请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通账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6、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7、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8、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申报项目类别的具体说明及所申请项目科学部处的要求,明确各类型项目对申请人的资历要求及限项规定,选择合适的申报类别,避免项目被初筛。特别提醒:

    (1)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2)保证提供的信息和申请书内容准确可靠,本着科学、求真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注意如实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教育简历和工作简历,写到年和月,注意时间衔接)、各类项目资助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请申请人特别注意(特别是医学科学部和生命科学部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按照论文发表时的作者顺序)、论文题目、杂志名称、发表年代、卷期以及起止页码(摘要论文、会议论文等请加以说明);请在作者姓名后注明第一/通讯作者情况:通讯作者请标注(通讯*号);如是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请按照论文发表时的作者顺序列出,并标注所有共同第一作者或所有共同通讯作者;对已被接受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接受函或在线出版的网页链接;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对于出现作者排序和标注不实的项目申请基金委将以学术诚信问题提交会议评审专家组。

    9、所有上报项目需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报送,需提交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苏州大学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跟踪表》(见附件6)、《单位审核承诺书》(见附件7)和《单位汇总表》(见附件8)。各单位科研秘书将以下材料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统一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

    (1)申请者定稿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其中: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重点、优青、青年基金项目)一式一份其他类型项目一式两份

    (2)《苏州大学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跟踪表》;

    (3)《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承诺书》;

    (4)《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

    10、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的,需提供申请书全文或者至少封面、基本信息页、项目主要参与者页和签字盖章页,我校人员所在二级单位需要对我校人员学历职称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在项目主要参与者页加盖所在单位章。上述材料齐全才能到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办理盖章事宜。

    11、鉴于我校基金申请数量较大,科学技术研究部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尽早完成网上填写、将申请书交到所在单位,因汇总审核工作需要,各单位应根据情况规定本单位的截止日期。各单位请于201935前将审核过的纸质申请书统一上报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逾期申请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席建、葛辰联系,电话:6750719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科学技术研究部
2019-01-04 09:40:03

 起草人:科学技术研究部  席建发布人:科学技术研究部  刘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