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7浏览次数:291

各党支部:

    近日学校下发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详见附件通知)。务请各支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开展有关活动,并于3月19日前上报材料至院办3135室。具体通知如下。

    一、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

  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

    结合工作实际,各党支部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必谈,提倡党员之间互谈。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要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上门走访、电子邮件等方式,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把问题找准找全。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树好标杆、当好示范。

  三、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在推进立德树人、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四、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接着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会前,党支部要严格核查比对问题党员,一是通过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比对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二是其他不符合党员身份行为的。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党员,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等。支委会要对核查出的问题党员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取证,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并征求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相关材料经上级党(工)委预审,方可进入支部大会环节。问题党员情况凡经调查核实的,民主评议直接定格为不合格。

  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支部书记重点领学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三部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和党章第一章第三条及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的内容。2.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3.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4.按照统一制作的表格,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抓好组织评定和问题整改

    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正式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经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后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民主评议情况要如实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员个人年度总结、自评格次、年度评议格次等要如实填入《党员手册》。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结合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六、材料要求

    各支部请于3月19日之前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步骤及材料要求对照表》(附件2)、《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5)、《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6)、《优秀党员名单汇总表》(附件7)、《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表》(附件8)、支部班子问题清单以及整改措施报告 等六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学院党委,其余所有材料支部留存备查。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党委

2018-3-7

附件1:1、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doc

附件2:2、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步骤及材料要求对照表.xls

附件3:3、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doc

附件4:4、党员民主测评表.doc

附件5:5、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doc

附件6:6、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7:7、优秀党员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8:8、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