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浏览次数:290

各系:

根据学校保卫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学院国庆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做好放假前的安全自查。请各系师生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国庆节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及时向学院报告,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员工渡过一个平安、愉快的节日。重申:办公室、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额现金。

2. 加强实验室节假日使用备案制度。对于国庆假期期间计划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教育(保留完整的培训记录),实验时应至少保证两人在场。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实验。如确需安排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实验,需向学院报备,且实验开展期间,学生不得单独操作,且需要了解正确的实验操作流程,指导教师须在场指导。

3. 实验室内人员的相关管理。各实验室严禁非本实验室人员进入,如涉及管制实验材料的实验室,应对“五双”管理(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等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并严格遵照执行。

4. 增强安全意识。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节日期间回家、外出旅游的同学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轻信他人,防止受骗上当;注意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不要乘坐无营运证或未通过安全检验的车辆,防止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5. 严格落实安全自查制度。假期从事实验工作,应坚持“每日三查”(即入室前、工作时、离开前的自查工作,并完整保留检查记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各课题组应对实验室学生假期安全进行必要的教育提醒。

6. 值班教师安全检查制度。放假期间的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人员要认真对学院实验室各区域进行巡查。对潜在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告诫,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汇报和处理。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换岗,严禁脱岗。

特此通知。

 

  保卫处值班电话    0512-65880110

学院值班表

  

值班电话

带班人员

值班人员

102

65880141

 

朱琍燕

103

65880169

 

白永香

104

65880139

戈志强

於葛华

105

65880114

戈志强

沈新娥

106

65880141

戈志强

王亲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