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经校医改领导小组讨论提议、校务会通过,我校参照执行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少年儿童医疗保险》的文件精神,教职工子女都须参加苏州市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学校报销保险费。儿童医疗费用在此基础上我校再予以报销,具体报销政策根据《苏州大学儿童统筹医疗报销规定》执行。现将报销办法通知如下:
1. 我校在编在岗职工(全额独立核算部门职工除外)子女,年龄为0—18周岁少儿参加苏州市少儿医疗保险的保险费可由父母单位各报销75元; 在苏州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保险费可由父母单位各报销50元。
2、各部门女工委员将本部门职工子女保险费收据收齐后交校医保与计划生育科审核、登记,再到财务处统一报销,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办理。
3、夫妻双方中若一方为无工作,且无经济收入者,凭户籍所在地街道出具的无工作、无收入证明,可在有单位一方全额报销;军属及丧偶者可全额报销;离异如孩子判给本校教工一方者凭离婚协议复印件也可全额报销。
4、请各位老师将子女保险费收据背面写上子女的名字,于12月31日前交龚珊老师处,办公室403-3309,电话:6588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