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会的通知要求,今年将继续对我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发放荣誉证书,范围:自2013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0日教(工)龄满三十年的在册教职工。(注:三十年教(工)龄系指在学校工作年限满三十周年)。
为了避免人员遗漏,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6月3日之前与学院办公室周倩或者工会主席王国卿老师联系,电话、短信或者邮件均可。具体要求可查看学校5月28日校工会“关于统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通知”。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4.5.27
发布时间:2014-05-27浏览次数:315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会的通知要求,今年将继续对我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发放荣誉证书,范围:自2013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0日教(工)龄满三十年的在册教职工。(注:三十年教(工)龄系指在学校工作年限满三十周年)。
为了避免人员遗漏,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6月3日之前与学院办公室周倩或者工会主席王国卿老师联系,电话、短信或者邮件均可。具体要求可查看学校5月28日校工会“关于统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通知”。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4.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