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3浏览次数:323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科计发〔2014〕20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已经发布,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一)农业高新技术研发

支持重点:围绕农业高科技领域技术需求,针对农业前瞻性高科技领域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重点支持生物育种与组培、生物加工与制品、农业信息与物联网等具有较强创新性的重大核心技术与产品研发,为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技术储备。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农业高科技领域核心技术突破,能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则上要求以科教单位为主体申报,鼓励科教单位与企业以产学研联合方式申报。优先支持科教单位与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合作,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优先支持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来苏创业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在农业高科技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二)农业特色产业关键技术创新

支持重点:围绕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原则上支持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围绕园区产业链开展技术创新或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创新,推动企业发展与积聚,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为现代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申报条件:重点项目须突出对园区产业链的支撑,能突破关键共性技术,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并实现较大规模集成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开发,形成辐射带动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模式和标准。要求以园区管理型公司为主体,围绕特色产业链创新,组织园区内企业与多家科教单位以产学研合作方式联合申报;一般项目由企业与有关技术依托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园区内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龙头企业、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承建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与科教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内企业申报的项目。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三)农业优良品种培育

支持重点: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针对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生活质量提高对农产品营养与安全的要求,重点支持能适应市场需求、适应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的优质高产抗病新品种培育,为我省高效农业发展提供品种支撑。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前瞻性,具有较强产业化应用前景,有利于改善提高生活质量,能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单位须拥有必备的种质资源和较好的育种工作基础。要求科教单位与种业企业或省农业科技型企业联合申报,积极支持种业企业牵头与科教单位联合申报。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万元。

(四)粮食丰产增收科技专项

支持重点:围绕粮食产业技术需求,针对粮食品质改善与产量、效益提高,重点支持稻麦复式作业机械、稻麦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开发等,延伸粮食产业链,提高我省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能力。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粮食产业中的优良品种应用、关键技术装备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能获取自主知识产权、规程和标准,形成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的品牌产品,推动粮食产业链创新。要求科教单位、企业产学研联合申报,科教单位与企业均应具有较强研发能力。优先支持种业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龙头企业与科教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粮食主产县加工龙头企业联合科教单位、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申报的项目。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五)农村科技服务

支持重点:围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以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人科技特派员等为载体,支持科教单位、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科技人员以科技特派员方式,深入农村一线开展成果转化应用、职业农民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发展“一县一业”、“一镇一特”和“一村一品”。

申报条件:示范超市建设项目由超市承建企业联合专业合作社共同申报;培训服务项目由科教单位、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联合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家庭农场、合作社共同申报;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项目由合作社与科教单位联合申报,或由科教单位牵头按专业与多个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申报。超市建设及培训服务项目不超过50万元,科技型合作社科技示范项目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3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苏州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2、防止重复申报。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外,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和企业一般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一般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支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3、鼓励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落实配套资金,对承诺落实配套资金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5、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录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三、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申报书必备佐证材料(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品种审定证书、专利证书)须在网上填报上传,其他材料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

2、项目申报需网上进行,同时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网址:www.jskjjh.gov.cn(尚未在该网站注册过的项目申请人,登录该网站后需点击“系统登录”后进行注册,待科学技术与产业部激活后进行填报;已在该网站注册过的项目申请人请用原来账号、密码直接登录)。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3、请拟申报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的教师将申报材料及预申报简表一式一份于2014年2月16日前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交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正式申报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于2014年3月1日前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交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刘开强、施雪奎联系,电话:6276834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附件:附件1: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doc 33 (KB)

附件:附件2:项目申报简表.doc 52 (KB)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