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4浏览次数:339

各位老师:

    现转发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详读通知及有关精神,按要求进行申报。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2]3038号)的精神,2013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人文社科类):派出期限为6个月;
  访问学者(自然科学类):派出期限为12个月。
  二、申报条件
  (一)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二)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 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 曾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须在本校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江苏省资助但没有执行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五)除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的派出条件。
  三、选拔与录取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
  (一)主要采取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的方式。申请人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集合;
  (二)留学单位为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三)录取名额不超过20名。
  四、资助内容及经费来源
  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派出人员出国进修期间缓发国内工资,停发校内分配,缓发的国内工资待出国教师按期回国,履行有关考核程序后一次性补发。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须所在学院(部)领导签署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
  3.《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4.《苏州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三);
  5.身份证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其一):
  (1)两年以内WSK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
  (2)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
  (3)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4)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学年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证明材料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
  8.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经校科研部门审核盖章的科研项目(课题)立项文件或证明材料;
  10.科研成果清单;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4.《苏州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三)。
  六、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于9月20日—9月26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9月2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2室,联系电话:67503047),电子材料发送至andyzhang@suda.edu.cn。
  申报材料经人事处审核后于9月30日前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
  因外语考试合格证及国外学校邀请函不实行先评后补,请有意向申报人员抓紧时间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各学院(部)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师资培养的需要,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认真组织选拔和推荐工作。
  附件: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附件: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附件三:苏州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30 (KB)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