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大家好!
现转发学校科技处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请政策调整的通知,具体如下,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以便做好基金申请工作,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2012年12月11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申请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有关调整通知如下:
1、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 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依托单位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刘开强、张浩联系,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联系电话:6750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