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2年度苏州大学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31浏览次数:615

各位老师:

     学校有关于校级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以下是发文的详细信息,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申报材料请于11月8日中午前交至学院科研办公室。未尽事宜可与学院科研办朱琍燕老师联系。电话:052165880139。

附:关于申报2012年度苏州大学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科研预研基金管理条例(自然科学类)》(苏大科 [201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苏州大学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学校在岗在职人员。
  2、男性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必须申报了2012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本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中评价优良但未中标,且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资助。
  3、凡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未按期结题、已获得过校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已获得过国家级项目资助的人员及特聘教授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自由申报,公平竞争的原则。申请人自由选题,经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2、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额资助,单项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2万元。附属医院获得资助的项目,学校资助项目总经费的30%,医院自筹70%。
  3、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基金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研究计划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014年10月。申请人同一时期内只可申报学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项,参加他人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
  4、项目结题时项目申请人应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主持)。
  5、申请人须认真填写《苏州大学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简称《基金申请书》),《基金申请书》请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网站查询下载:http://scit.suda.edu.cn/。
  6、《基金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汇总表(含电子版)由单位科研秘书于2012年11月8日前报送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科学技术与产业部不接受个人申报,对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刘开强、张浩联系,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电话:67507192。
   特此通知。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