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条例(自然科学类)》相关规定,为鼓励我校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奖励他们在科研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现开始申领发放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经费立项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范围: 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经费到苏州大学财务处账号上并到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建卡立项的横向项目(即经费卡编号以“P1”或“1P”开头的项目),2011年12月1日之前到账的横向项目之前未申领也可本次申领。 二、发放标准: 到帐经费(扣除仪器代办费、协作(合作)费等后)的30%,立项奖从横向经费卡中提取,卡中金额为立项奖的最大提取限额;立项奖原则上只发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有特殊政策单位除外),确需发给课题组成员或不提取立项奖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于5月10日前交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三、发放流程: 请符合申领条件的教师将横向项目经费卡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收齐后进行汇总,并于5月10日前将经费卡、加盖单位公章的“民口横向项目立项奖申领表”(附件一)交至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综合办公室(凌云楼1112室),“军工横向项目立项奖申领表”(附件二)交至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军工处军工科技管理办公室(凌云楼110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立项奖励由科学技术与产业部造单交财务处,财务处发放到教师交行工资卡。 未尽事宜,民口横向项目请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综合办公室王磊联系,联系电话:67507162,电子信箱:wanglei1218@suda.edu.cn;军工横向项目请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军工处军工科技管理办公室陈俊荣、高飞联系,联系电话:67507039,电子信箱:gaofei@suda.edu.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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