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学院、办公室、中心:
本学期期中考试即将结束。根据学校通知,期中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秘书审核提交成绩单的截止日期为11月26日23:00。为规范医学部本科生成绩管理,保证成绩管理的严肃性,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学校本科生课程成绩录入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现重申有关规定,希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1、本科生课程成绩一律通过学校教务系统录入(录入办法见附件一),并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对于多名教师共同承担教学的课程,教研室主任须负责确定每个教学班的主讲教师。
2、课程成绩录入完成后,主讲教师须将原始成绩单(成绩单样式见附件二)连同录入后打印的成绩单一并交学院教务秘书汇总后交学部教学办公室审核。
3、课程成绩包括三个部分: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含期末理论考试与实验考试两部分)。各部分比例参照学校要求执行(见附件一)。
对于同一学期开设的同一课程(课程代码相同),不同教学班的课程成绩各部分比例必须一致,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并在开课伊始向学生公布。
学部鼓励各课程实施形成性评价。为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形成性评价可适度计入平时成绩,并在开课伊始向学生公布计算方法。
4、对于缓考与缺考:教师录入成绩时,对教学班名单中标注“缓考”的学生无需做任何操作,这部分学生的成绩由学部教学办公室在下学期缓考结束、成绩出来后录入。对于没有“缓考”标记、又没有参加考试的学生,教师需在“备注”栏的下拉条中选择“缺考”标记。
根据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选课成功的学生方可参加该课程考试。对于不在教学班名单之列却参加考试的学生,教师须在原始成绩单上标注。
5、成绩修改:成绩录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教师须认真对待,提交前应反复核实。一旦出现成绩录入错误需要修改,教师需填写“苏州大学医学部本科生成绩修改申请表”(申请表样式见附件三)交学部教学办公室,由后者审核后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成绩修改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
6、教师须在学校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成绩录入,并及时提交,否则教务系统自动关闭后将无法进行成绩录入,从而影响后续教学工作(如补考等)的正常进行。
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2011年11月16日
附件一upload/附件一1.doc
附件二upload/附件二1.doc
附件三upload/附件三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