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校通知】
各有关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和《苏州大学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苏大设备[2010]2号)的规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参加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经查,我校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灭菌锅、空压机等)的教学、科研团队中尚有相当数量操作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必须进行培训。
为便于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顺利取得上岗证,经我处与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商,拟在我校进行一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0月22日(8:45~12:00、14:00~17:00)、
23日(8:45~12:00)
二、培训地点:东校区凌云楼0902室
三、其他事项: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准备2张1寸照片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为长期管理和使用人)按时参加培训考试,并于10月20日下班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我处实验室安全科(联系电话67504190,E-mail:songweiping@suda.edu.cn)。
如需报名请至医学楼403-3115耿老师处报名。
各有关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和《苏州大学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苏大设备[2010]2号)的规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参加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经查,我校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灭菌锅、空压机等)的教学、科研团队中尚有相当数量操作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必须进行培训。
为便于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顺利取得上岗证,经我处与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商,拟在我校进行一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0月22日(8:45~12:00、14:00~17:00)、
23日(8:45~12:00)
二、培训地点:东校区凌云楼0902室
三、其他事项: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准备2张1寸照片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为长期管理和使用人)按时参加培训考试,并于10月20日下班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我处实验室安全科(联系电话67504190,E-mail:songweiping@suda.edu.cn)。
如需报名请至医学楼403-3115耿老师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