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09]12号)及关于2011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的通知研字【2011】8号的通知精神:
一、博士论文盲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月25日,盲审材料由研究生秘书集中交研究生部学位办,盲审材料包括:①博士论文5本(双面打印);②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5份,填好评阅书中的相关内容(学科专业名称按二级学科填写,内科学和外科学填至三级学科),并确保其中的《评审专家简况》为活页;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③《博士学位申请书》2份;④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与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1份。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资格审核
1.请各学院务必于3月31日前将各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填写至教研室意见,“论文评阅人名单”后面部分暂时不需要打印]2份、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须附成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录用通知)] 1份)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后交学部研究生办。
2. 各学院于4月10日前,统一将被抽检到参加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按盲审要求印制好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二份)及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一式二份)(评阅书有关内容请按要求填好后,夹在每本学位论文内),按《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基本信息汇总表》的顺序排好后统一送学部研究生办。
3.未被抽检到的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常规方式进行评阅。
三、有关研究生开题的要求:
根据学校研究生部常规要求,博士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学期开题、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三或第四学期开题(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2009级博士研究生的开题于2010年12月31日前都已完成;2009级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最迟在本学期内一定要完成,并规范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各培养单位于7月5日前将本学期已开题的各类研究生论文选题申请表汇总报研究生办。
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201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