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6浏览次数:1454

各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453号)和《苏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文件精神,按照医学部的要求,现将201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2010年底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工。(详见附表说明)。

下列几种人员,不参加当年度考核:

(1)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2)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的人员;

(3)停薪留职人员;

(4)被劳动教养、收容审查人员。;

(二)考核时限:2010年1月—2010年12月。

(三)考核内容:本次考核仍采用年度考核与岗位聘任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四)考核等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五)优秀指标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核定。具体名额(详见附表);在见习期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第,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当年度新进人员、编外人员不占考核优秀指标。

(六)具体安排

1、2010年12月31日12:00前,各系在集中述职、民主推荐的考核程序基础上完成考核工作,产生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并将2010年苏州大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和年度考核表报送学院组织人事秘书张荔英老师处,学院汇总后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送医学部;考核的组织、程序及相关要求等按照《苏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文件精神执行。

注:外国专家、停薪留职的、不在岗的不参加考核。

2、医学部对拟确定为优秀等第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情况核实。

3、学校审定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第的,人事处将书面通知被考核人。

咨询电话:医学部办公室65884028/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65880169

时间紧张,请各系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以保证学院能及时完成2010年度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2010年12月28日

1苏州大学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1228151234.doc

2、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2010年度考核优秀分配指标20101228151252.doc

3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表2010122815263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