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答辩及2026年6月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1浏览次数:581

根据《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2025年3月修订)》(苏大学位〔2025〕1号)《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试行)》(苏大研〔2024〕4号,以下简称“盲审实施办法”)《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试行)》(苏大研〔2024〕27号,以下简称“抽检管理办法”)以及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现将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答辩及2026年6月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后学位论文修改与完善、论文抽检

研究生应根据学位论文评审专家以及答辩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申请毕业和学位的前置流程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流程如下:

研究生根据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后,须在“送审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信息,并上传非盲审版学位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经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及论文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以下人员除完成上述要求外,还须根据盲审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完成规定天数的修改并完成相应环节后,方可申请学位:

(一)硕士研究生

1. 评阅结果存在两个及以上C(无D)

培养单位组织不少于两名专家对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提交《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附件1),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 评阅结果存在D

须进行盲审复审,送原评阅结果为D和C(如有)的专家复审。复审结果均为A或B的,须再次根据复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博士研究生

1. 盲审结果均为A、B且未列入抽检范围

答辩结束后,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申请学位时须提交《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和学位论文修改稿(须为修订模式的word电子版)。

2. 列入抽检范围的博士学位论文

管理系统会有相应提醒。研究生须根据盲审意见修改相应天数,方可参加校内抽检。

(1)校内抽检申请及审核

待抽检论文作者在管理系统“校内抽检论文上传”栏目填写抽检信息,并上传《盲审后修改登记表(送抽检用)》(附件2)、修订版论文(修订模式的word格式)和抽检论文(非修订模式的PDF格式)(附件3)。经导师、培养单位和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管理系统中上传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电子材料,纸质版材料须同步报送。如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则进行抽检评阅;如审核不通过的,则退还至研究生继续修改。

此外,盲审结果出现D的博士生,须额外完成以下流程后方可发起校内抽检申请:

按盲审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后,由申请人的导师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原则上线下进行)汇报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其修改完成情况,表决建议申请答辩的,方可申请参加校内抽检。在导师汇报会召开前至少3天,请联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在管理系统“导师汇报会日程安排”栏目上传相关会议安排信息。

(2)抽检论文评阅

列为校内抽检论文的作者,在抽检评阅结果未反馈前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校内抽检评阅程序与结果处理参照抽检管理办法执行。

(3)抽检后论文修改登记及审核

抽检通过的学位论文作者须根据抽检评阅专家意见逐条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在管理系统“校内抽检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情况,上传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word格式),下载《抽检后修改登记表》模板填写完整后,提交导师、培养单位和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复核,核查是否按照抽检专家意见修改到位。审核通过的,在管理系统中上传《抽检后修改登记表》签字盖章电子版,可申请答辩,《抽检后修改登记表》同时报送纸质版。审核不通过的,退还至研究生继续修改。

二、答辩前科研记录检查

1. 博士研究生

须于答辩前至少2周,根据研究生院安排,携带以下材料接受督导检查:

(1)科研记录本(纸质版);

(2)附件4:科研记录与论文关联性论证(纸质版);

(3)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姓名+学号+论文标题命名(电子版)或(纸质版)及支撑材料;

(4)附件5:答辩前科研记录审核情况表,只填写表头到论文题目部分,下方检查签字部分将由研究生院督导完成(纸质版)。

2. 硕士研究生

由各课题组(导师)自行安排科研记录检查,并填写附件5《科研记录答辩前审核情况表》。

三、答辩前日程安排上报

答辩考核日程安排表须由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端完成填报。请注意:须至少在考核前一周提交系统,具体说明请参考附件6。如需变更考核日程,可在系统允许的修改次数内,提前三天进行修改。学校会根据前期报备情况开展相关培养环节的督查工作,未按照要求录入或未及时录入考核日程安排表,将影响研究生下一培养环节的开展。

四、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与完善

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在“答辩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信息,上传非盲审版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经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毕业学位信息。

五、答辩后材料提交

1. 5261700,提交附件7中全部纸质材料(答辩表决票模板在附件7中,答辩前请至图书馆801室加盖院章),按顺序整理后递交至炳麟图书馆8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压缩包以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ingwei@suda.edu.cn

2.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如存在两个及以上C(其余均为A或B),请填写《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附件1),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ingwei@suda.edu.cn。

六、毕业和学位信息录入

5月26日12:00前,拟于2026年6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应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信息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逾期不予受理。(所填姓名拼音与双证挂钩,请务必按照系统中的要求填写

请注意:切勿填写系统中的“结业信息”!

七、最终版论文查重及上传

研究生将学位论文修改完善后的最终版提交至邮箱jingwei@suda.edu.cn进行查重(请邮件标注为最终版查重,便于与首次查重同学进行区分),查重无误后可在系统中查看结果。经查重通过的研究生,在6月1日17:00前“终版论文上传”模块按要求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




附件1.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doc

附件2.苏州大学盲审后修改登记表(送抽检用).doc

附件3.学位论文校内抽检提交说明.zip

附件4.科研记录与论文关联性论证.doc

附件5.答辩前科研记录审核情况表.doc

附件6.开题、中期、(预)答辩考核日程安排流程说明.doc

附件7.答辩后提交材料.zip

附件8.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zip

附件9.相关文件及模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