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苏州大学科研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大财【2014】6号)文件精神,请在检查范围内的有关有关老师根据要求,认真对照“苏州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中的内容(详见上述通知)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填报《苏州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签名后于5月20日前报学院办公室朱琍燕老师(根据学校规定恕不接收电子稿)。
发布时间:2014-05-13浏览次数:307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苏州大学科研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大财【2014】6号)文件精神,请在检查范围内的有关有关老师根据要求,认真对照“苏州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中的内容(详见上述通知)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填报《苏州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签名后于5月20日前报学院办公室朱琍燕老师(根据学校规定恕不接收电子稿)。